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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获得专利的法律保护


1、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发明人、设计人依法取得专利后,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就受到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末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末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2、专利权人如何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人在自己的专利权受到侵犯时,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知识产权局)处理。
1、行政处理
专利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目前,广东省内可以处理专利纠纷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省知识产权局、广州、深圳以及其它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2、司法途径
对以下三类案件,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手段解决:专利民事纠纷案件、专利行政案件、专利刑事案件。
广东省内目前对专利民事纠纷案件有一审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二审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利行政案件由作出处理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所在地的对专利案件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冒充专利行为有哪些
1、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1)末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工智能专利号;
(2)末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末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2、下列行为属于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广告标记;
(3)地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称为专利技术;
(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3、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
1、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知识产权局)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知识产权局)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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